人的知識部落格, 思考力

【獨立思考】立場是先入為主的預設,別讓立場偷偷影響你的客觀!

人的立場往往直接影響判斷

當看到講者在台上侃侃而談,有些人會覺得講者說的頭頭是道,但也會有人覺得對方鬼話連篇。

在法庭上也是這麼一回事,往往當事人認為自己或自己請的律師講的內容非常合情合理,而對方及對方律師的說法根本強詞奪理、一派胡言。

但法庭與演講最大的差別是,當事人有勝負之分,而且不論是哪一方敗訴,都很自然認為法官判斷有誤、法官不懂得思考、法官是恐龍。

法官的判斷當然有他的理由,只是就算了解他的理由,我們還是容易根據自己立場來衡量法官的判斷。

德國哲學家康德(Kant)曾經說過:「人所認識的世界並不是世界本身」,先不用說世界了,其實我們對於事件的認識都很可能是偏狹、有誤解的,因為我們常常會照自己的立場、利益、需求來認識與解釋事件。

所以假如我們今天不是當事人,在法院旁聽各個案件,經常會發現即便是同一份契約、同一間房屋、同一個行為,在互相爭論的兩造敘述中卻彷彿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東西。

經常覺察、檢視自己的立場才能正確判斷

既然如此,那麼只要弄清楚自己與對方的立場,然後證明對方的立場是錯誤的,這樣就好了吧?

但很多時候立場不同只是看待事情的角度不同,不是誰對誰錯,而是皆有理由。

這樣豈不是變成所有問題兩邊都有理?那麼不就根本沒有是非對錯了?

這要分成兩個部分來說明。

第一,每個人對於同一件事情,有不同的立場、角度。

可以思考如何兼顧所有人的角度來追求對大家都好,亦即不是互相爭餅吃,而是把餅做大,讓大家都有得吃。而這樣的思考所帶來的效益,往往更高過雙方爭個你死我活。以訴訟為例,不論是誰勝訴,都要付出相當大的代價,而且贏的部分可能還抵不過成本與支出,實際上是大家都輸。

第二,是非對錯要回到所探討的價值、原則或標準。

在法律上來說,這就叫權利,亦即法官所判斷的,就是依照法律誰有權利做什麼事,並透過這樣的判斷來實現正義。換句話說,當立場遇到價值、原則與標準時,就必須退讓,要先放下個人利害關係來面對。

不論是在前述哪一種其情況,我們都需要能知道自己的立場是什麼,以及知道自己的立場如何影響判斷。而要做到這些,就必須經常覺察、檢視自己的立場,自己平常怎麼思考與判斷,而且有時會因此發現原來自己有些想法、預設並沒有道理、來由,甚至是自己不想要的。同時,經歷這樣的過程,我們也將發現自己究竟想要什麼,自己的判斷、想法到底是否正確。

而更有效益的地方是,若能讓自己的判斷更正確,就能更準確的預測事情會如何演進,自己是否能夠得到想要的;而且我們也可以經由這樣的學習、練習而真正了解別人的判斷與想法是否偏頗、帶有什麼立場、是否正確──既然如此,何不現在就開始排除立場所帶來的阻礙,讓思考更有效益?

關於作者:牟君志
現職律師,國立政治大學哲學系暨法律系畢業。
喜歡且擅長思考、分析,經常要從模糊複雜的現象中抽絲剝繭,分辨資訊及消息的真假,找出事實的真相,解決各種問題,又或是必須判斷局勢來為當事人爭取最好的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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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作者:牟君志
現職律師,國立政治大學哲學系暨法律系畢業。
喜歡且擅長思考、分析,經常要從模糊複雜的現象中抽絲剝繭,分辨資訊及消息的真假,找出事實的真相,解決各種問題,又或是必須判斷局勢來為當事人爭取最好的結果。